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经信(经科)局、财政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财金局: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25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市级管理创新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基础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并通过市级验收的企业。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联合惩戒目录企业均不得享受该政策。

二、补助标准:对实施基础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的中介合同费用(含线上管理咨询培训)给予30%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20万元(如已享受过基础规范管理补助的,精细化管理补助则须减去已补金额)。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实施基础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的企业评价验收表;

2.中介合同复印件、中介费用发票复印件及中介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3.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在线申报,报送至同级经信局(经科局)和财政局(财金局),由同级经信局(经科局)、财政局(财金局)在线审核筛选后,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初审(汇总表格见附件)。初审后,市经信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在线审计并上传审计报告。

2.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严禁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情况的,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资格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已骗取的专项资金予以追回。

五、其他

各地经信(经科)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市经信局联系人:郑境易,联系电话:88511969;市财政局联系人:梁寅芳,联系电话:88601302。

 

附件:2020年度市本级管理创新企业补助资金汇总表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市本级管理创新企业补助资金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付款金额

基础规范管理补助金额

(万元)

精细化管理补助金额

(万元)

总计补助金额

(万元)

                 
                 
                 
                 

合    计

       

 

48台经信企〔2021〕4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企业管理创新补助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