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文发〔2020〕5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台州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度传承工作考核细则》(台文广新【2019】87号),我局将在2月中旬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列入台州市级及以上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考核内容
1.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19年度考核内容:年度传承实施情况;项目档案建立情况;传承人情况;传承基地情况;传承展示场所情况;参加公益活动情况;公开出版项目书籍或编印项目宣传资料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获奖情况。
2.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度考核内容:年度传承实施情况;撰写与本项目相关文章或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整理资料情况;签约徒弟情况;传授技艺情况;参加展示展演活动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获奖情况。
三、考核材料:
(一)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考核自查表(附件1);
2.自查表内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自查表(附件2);
2.自查表内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3.台州市非物质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册。
四、考核程序
1.自评。市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准备考核材料提交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2.初评。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初评,填写考核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
3.汇总打分。市局成立考核组,通过查看考核材料、座谈讨论、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组将综合得分情况,自高而低产生2019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考核优秀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优秀、良好名单并通报表彰。
每个县(市、区)平衡基数各设2个名额,其余按照评估分数产生。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确保评估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能按要求参加考核的,须由项目保护单位或代表性传承人提交不能参加的书面说明材料,经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报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市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3.考核材料于2月14 日前以电子和纸质形式(纸质汇总表、推荐表请盖章)报送市局。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张瀛,联系电话:0576-88520916,电子邮箱:435292331@qq.com。
相关附件可登录“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考核自查表;
2.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自查表;
3.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考核汇总表;
4.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汇总表。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13日
附件1
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考核自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保护单位: (盖章)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查 得分 |
证明材料(页) |
|
年度传承实施情况5分 |
有本年度年终总结,内容详细,能按计划实施 |
3-5 |
|||
有本年度年终总结,内容单薄,与计划存在差异 |
1-2 |
||||
完备档案 5分 |
档案较齐全、内容较丰富 |
3-5 |
|||
档案欠齐全 |
1-2 |
||||
传承人 5分 |
有县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 |
5 |
|||
非遗传承基地5分 |
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
5 |
|||
展示场所 35分 |
15分 |
100平方及以上的非遗陈列馆/室 |
15 |
||
30平方及以上的非遗陈列馆/室 |
10 |
||||
15分 |
有相对固定的室内/外展演、展示、教学 场所 |
15 |
|||
5分 |
场所内有一定的实物、文字、图片介绍等资料 |
2-5 |
|||
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最高不超过30分 |
本年度参加省级及以上公益活动/次 |
10 |
|||
本年度参加市级公益活动/次 |
6 |
||||
本年度参加县级公益活动/次 |
4 |
||||
本年度参加镇、村级公益活动/次 |
2 |
||||
普及资料 5分 |
本年度出版本项目书籍 |
5 |
|||
本年度编印本项目宣传折页 |
3 |
||||
经费支持 10分 |
本年度有5万元及以上资金投入且使用规范 |
10 |
|||
本年度有3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投入且使用规范 |
5 |
||||
本年度有1万元及以上的资金投入且使用规范 |
3 |
||||
附加分 5分 |
本年度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
5 |
|||
本年度荣获台州市级奖项 |
3 |
||||
本年度荣获县级奖项 |
1 |
||||
合 计 |
证明材料:指能佐证考核内容相对应的图片、文字等资料复印件。
附件2
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自查表
传承人姓名: (签字) 项目名称: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查 得分 |
证明材料(页) |
|
年度传承 实施情况 10分 |
《传承人手册》有本年度传承工作实施情况,记录完整,内容丰富 |
6-10 |
|||
《传承人手册》有本年度传承工作实施情况,记录简单,内容单薄 |
1-5 |
||||
本人撰写文章5分 |
本年度有撰写与本项目相关的文章 |
5 |
|||
本年度有配合相关部门整理资料 |
2 |
||||
收徒传艺 情况10分 |
10分 |
本年度有新增签约学徒 |
10 |
||
有签约的学徒 |
5 |
||||
传授技艺 最高不超过30分 |
本年度传授技艺/次 |
1 |
|||
参加展演展示活动最高不超过40分 |
本年度参加省级及以上展演展示活动/次 |
10 |
|||
本年度参加市级展演展示活动/次 |
6 |
||||
本年度参加县级展演展示活动/次 |
4 |
||||
本年度参加镇、村级展示活动/次 |
2 |
||||
参加培训情况5分 |
本年度有参加县级及以上传承人群培训 |
5 |
|||
附加分 5分 |
本年度有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
5 |
|||
本年度有荣获台州市级奖项 |
3 |
||||
本年度有荣获县级奖项 |
1 |
||||
合 计 |
证明材料:指能佐证考核内容相对应的图片、文字等资料复印件。
附件3:
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考核汇总表
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县(市、区)初评得分 |
市考核 得分 |
附件4:
2019年度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汇总表
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代表性传承人 |
县(市、区)初评得分 |
市考核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