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台州湾集聚区经科局:
为推进企业加快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强创新驱动加速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3〕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台州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在台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助于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生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3、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直接投资额(包括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等)原则上应在200万元以上。
5、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相关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1、项目计划申请表,2、汇总表;上报所在县(市、区)、集聚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附件资料可在市经信委网站jxj.zjtz.gov.cn下载。
(二)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台州湾集聚区经发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计划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4月30日前行文上报台州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台州市经信局将在此基础上组织评审,编制2020年度台州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
(四)各地经信部门要指导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计划书,项目如期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联系人:史金辉,电话:88510565,邮箱:18575806@qq.com。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