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创新园区各基金企业:

根据《台州基金创新园区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台金融办[2016]17号文件和《关于《台州基金创新园区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台政发[2016]48号文件,台州基金创新园区2019年度私募基金资金奖励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台州基金创新园区内的基金企业(需基金备案)。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政策的基金企业于6月5日前登入台州市政企通平台(http://zqt.czj.zjtz.gov.cn/)注册并完成上报。

 

集聚区财政金融局联系人:管赵如星 联系电话:0576-88530872

附件1:

关于市级私募基金奖励资金的有关说明.docx

附件2:

台金融办〔2016〕48号(关于《台州基金创新园区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doc

附件3:

台政发(2016)17号台州基金创新园区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rar